福建省台湾船舶停泊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已修改台湾同胞应当在限定的范围内活动。持《台湾同胞登陆证》的台湾同胞,可在停泊点所在乡、镇范围内活动;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同胞,可前往停泊点所在乡、镇以外地区探亲、旅游、投资、贸易。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