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条例第十七条有效鼓励合理利用本省旅游资源,开发更具特色的旅游产品,发展具有热带海岛特色和本地民族文化风情的休闲度假、森林生态、休闲农业、休闲疗养、自驾车旅游、体育运动等旅游项目,优化旅游产品结构。积极稳妥推进开放开发西沙旅游,引导有序发展无居民岛屿旅游。本省重要旅游资源和重点景区、沿海重点区域的规划和重大旅游项目,经省旅游规划委员会审查后,报省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领导机构审批、审定。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