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失业前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费的女职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