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土地整治应当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数量和质量并重、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率、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原则。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