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小公园开埠区保护条例/第三章 维护和修缮第四十三条有效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6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