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已修改

单位应当依法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制度。

会计档案包括记录会计业务事项的纸质资料,采用硬盘、光盘、微缩胶片等介质存储的数据、会计软件资料以及其他会计资料。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