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条

已修改

本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1999年5月29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