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6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