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已修改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在公共场所散发、悬挂、张贴宣传品、广告,不得在建筑物、构筑物等处刻画、涂写、喷涂标语及宣传品、广告。

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