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中小微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第二条已废止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本条例所称的中小微企业,是指依照国家有关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