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有效挪用、克扣、截留科普经费的,由经费划拨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其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