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五章 科普工作者第二十八条有效专门从事科普工作的人员及中小学科技辅导教师为专职科普工作者。其他从事科普工作的人员为兼职科普工作者。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