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市邮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本市邮政业设施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邮政业设施专项规划应当明确邮政营业场所、邮件和快件处理场所、邮筒(箱)、邮政报刊亭等设施的位置和面积要求,并确定快递园区的用地面积和建设规模。

编制城市、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有关国家规定,合理设置邮政业设施。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