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邮政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邮政企业未经市邮政管理部门批准,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普遍服务业务和特殊服务业务的,或者撤销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的,由市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