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八条有效本市设立的普通话和汉字应用水平测试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实施全市普通话和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工作。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