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二章 调查与保存第十二条有效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及相关数据库。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及相关数据信息应当公开,便于公众查阅。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