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促进就业若干规定第九条已废止市劳动保障部门定期向社会发布职业供求、职业培训、工资指导价位等劳动力市场信息;通过向社会中介机构购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开业指导等就业服务的方式,帮助劳动者提升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实现就业。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