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促进就业若干规定第三条已废止本市按照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与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实行城乡一体的促进就业政策,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增加就业岗位,扩大就业规模,控制失业率。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