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供用电条例/第三章 电力使用第二十九条已修改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举报。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当设置专门的举报电话和受理场所。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