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修改

本市建立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禁毒合作机制。在国家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禁毒执法、禁毒科研、禁毒教育等国际和地区合作交流。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