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室内环境质量标准的材料进行装修的,责令改正,并处以装修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