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已废止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处理消费纠纷时,应当客观、公正,恪守职业道德;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