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章 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第三十二条已废止房地产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房地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以虚假的销售宣传误导消费者;(二)将未经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使用或者虽经验收合格但未按期交付使用;(三)拒绝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通水、通电、通气、维修、保养及其他物业管理义务;(四)其他违反房地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违反房地产交易合同、预售合同、拆迁安置协议的行为。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