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章 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第三十条已废止从事客运业的经营者,应当按规定收费,不得拒载、绕道、中途停运或者违背旅客意愿中途让旅客换乘其他车辆。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