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已修改

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应当接受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管理,不得拒绝或者阻碍气象主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