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第九条已修改志愿者组织应当根据自己的章程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政府部门、人民团体以及慈善、救助等社会组织根据社会公益活动、应急援助以及举办文化、体育、科技等大型活动的需要,可以招募志愿者,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也可以委托给志愿者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