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公路管理机构做出超限运输许可决定,需要进行勘测、方案论证的,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做出许可决定的时限内。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