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已废止

本条例自2009年2月1日起施行。2000年1月27日辽宁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辽宁省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