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第十二条已修改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