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第九条已修改依照本规定第二条应当由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决定的事项,有关国家机关不得擅自作出决定。依照本规定应当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的事项,有关国家机关不报告的,省人大常委会应当要求限期报告。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