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罚款限额的规定第三条有效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或本市地方性法规规定的给予罚款处罚的行为及其幅度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7年8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