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市、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遇有突发事件发生,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保证安全稳定供水。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