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第六章 待遇第二十七条有效市(地)人民政府在出售统一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安居工程”住房时,应当优先优惠出售给住房困难的教师。单位对配偶是教师的职工应当优先分配住房。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