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条例/第七章 社会建设第四十七条有效在实验区内推动台湾地区学历和技能人员执业资格采认,简化执业许可审批手续。已取得台湾地区执业资格的机构和人员,可以在实验区从事与资格相对应的专业服务活动。推动两岸有关组织在实验区对技能人员执业资格互认。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