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条例/第七章 社会建设第四十五条有效实验区应当建立境内外人才引进、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为在实验区工作的人才提供创新创业、户口迁移、配偶就业、子女教育、住房购买或租赁、办公用房、医疗保障等方面的优惠、便利和帮助。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