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藏族自治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废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其标准是:社会稳定,重大恶性案件和多发性案件得到遏制,社会丑恶现象减少,治安混乱地区和单位的面貌改观,治安秩序良好。地方法规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