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藏族自治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三章 治安职责第十三条已废止州、县、乡(镇)应当组织民兵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搞好联防,加强对枪支、弹药的管理。地方法规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