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村饮用水供水工程规划、建设运行、水源保护、水质监测及供水用水等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