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的通信、受探视权利受法律保护。因病情或者治疗需要有必要对其通信、受探视的权利加以限制时,精神科执业医师应当征得精神障碍患者或者其监护人的同意,并记入病历。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