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已废止

依法纳入信息公开范围的企业应当依法、如实、及时公开与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相关的信息。鼓励其他企业采用年度报告等形式,通过网站平台、当地媒体等途径,依法公开相关信息。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