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已废止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森林抚育,严格森林采伐、占用林地监管,扩大森林面积和提升森林质量,科学发展森林生态产业。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