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第四章 生态环境第二十九条已废止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森林抚育,严格森林采伐、占用林地监管,扩大森林面积和提升森林质量,科学发展森林生态产业。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