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第四章 生态环境第二十七条已废止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改善城乡生态系统,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