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立法条例/第五章 地方性法规报批和公布程序第四十八条有效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公告应当注明制定机关、通过时间、批准机关、批准时间和施行日期。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