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七十六条已修改本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海南省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同时废止。与本条例不相一致的本省有关规定,以本条例为准。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第七十五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