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帮助教育安置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帮助教育安置的主要对象是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三年之内,没有生活出路和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人员。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