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帮助教育安置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工作条例/第三章 就业安置第十三条已废止鼓励刑释解教人员进入劳务市场,参与平等竞争,自谋职业。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