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四条有效本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2008年12月18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海南省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