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田水利条例第九条有效农田水利规划的编制,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业发展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等有关规划。农田水利规划应当注重保护生态环境,考虑农田水利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