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森林公园规划范围内的森林、林木、林地、土地、寺庙、文物、历史文化遗产等,产权和隶属关系明确的,其产权和隶属关系不变,其用途不得擅自改变。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