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整合志愿服务资源,发挥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专业优势,提高志愿服务水平,组织开展以志愿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为主要内容的志愿者星级评定工作。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3月1日